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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
12月10日

虹影和我

    那天看电视,人物栏目的主角竟是虹影。这个女人上了镜之后比我想象的漂亮许多,她拿着一支碧绿的烟杆儿,朱唇轻启之间烟雾缭绕。虽然她已经过了妙龄,身材有些走样,可是脸上的表情时刻还是天真的,而且她出镜时着一袭希腊风格的白色长衫,很好的掩饰了身材的缺点,也衬托出她那种江南水乡小女子的气质。
 
    她竟喜欢美食,经常以食材为素材,做出来的菜肴也明显的带有她小说的风格,意识流般挥洒,无拘无束。据她说她做出来的饭菜没有一次重样的,我想假若让我能够这般自由发挥,肯定是已经作过了大量研究,搞清楚了食物之间的关系,如世事万物一样,食物之间也是相生相克。
    她在做饭的时候,赤脚踩在厨房的石质地板上,小女孩一般雀跃,因为这方寸之地是她的净土,连记者也只能远远的站在厨房外面拍摄。打开橱柜,大部分空间竟然被书占据了,因为家里其他地方已经被书塞满。想想我自己,虽然买了一只硕大的书柜,但是连十分之一都没有放上书,因为我自日渐成熟以来,看的好书没有几本,甚至连书柜上的书很多我都不入眼,准备在有了好书以后就把他们驱逐。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不喜欢在书店流连。匆匆扫几眼看见自己感兴趣的书就往购物篮里一扔,很多书拿回来翻了几下就不屑于再打开。幸好最近被我发现一块宝地,国家图书馆,包罗万象,应有尽有,我仿佛一个朝圣者每日来到神圣的宫殿修身养性,乐此不疲。有次看到国图一面墙上的标语:图书馆是人民终身的课堂,竟然兀自感动了一会儿。好书会多起来的,我的宝贝书柜,等着哦。
   纪录片里还拍摄了虹影作为女主人大摆宴席,席间金发碧眼者居多,有一个镜头就是虹影依然举着她的烟杆儿,觥筹交错间与身边的人谈笑,她没有注意到在她身后一个外国的帅哥举着一个杯子,一直在等着她回首。我也经常想在家里搞个party之类的,苦于离城市甚远,我把一帮人忽悠来了怎么送出去很让我头疼,而且对于一个不是由我亲历亲为装修出来的房子,总是没有归属感,所用的建材再昂贵也就像五星宾馆一般没有亲切的感觉。
 
    红楼梦里宝玉经常说,女儿都是冰清玉洁的,而嫁了人之后沾染了男人的习气,变做女人,就刁钻蛮横起来,而女人之如虹影,在小的时候曾遭受过继父的侵犯,现在也已经嫁为人妻多事,眸子里还是透出一股顽皮与天真,我不敢说她就是我理想中未来的我,因为毕竟我还是俗人一个,希望自己钱多得不用再考虑钱的问题,我希望将来的我,从眸子到灵魂,也还都是透明的。

得之,我幸;不得,我命!

    今天搜索了一下这句话的来历,原来是徐志摩在力排众议迎娶陆小曼的一席话:我在茫茫人海中寻找我灵魂之伴侣,得之,我幸;不得,我命!
 
    大诗人就是大诗人,我潜意识里似有这个意思,但是见到这句话才知道我内心的想法,更被这简简单单,铿锵有力几句话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。
 
    灵魂的伴侣,我的标准简直苛刻:我们要能互相欣赏,即使天南海北,思念对方之如生活,好像死水中跃出的一尾锦鲤;我们要爱的深沉,可以面对面呆坐一整天,看着对方的鼻眼就可以泪流满面;我得到了这个人,要每日感谢上苍对我的厚爱,他更要敬重我,呵护我。古人的举案齐眉,小的时候想来有些做作,现在才真正理解那种深沉的爱情。他可以用外套将我裹入怀中,分享着两人心跳的共鸣,而我就好像飞累了的凤凰,落在一棵古老的梧桐树上,直到天长地老。
 
    得之,我幸;不得,我命。可是生命中缺少了这么一号人,死去都不甘心啊。
12月5日

得之我幸,不得我命


昨天小宝突然给我发了个短信,说她现在在出差,已经到了安徽境内,离淮北不到40公里,说嗅到了淮北的空气,觉得很亲切,说想念寝室的人们。
突然间我想到了金枝玉孽的结局,在逃难途中,一个濒死的女子对另一个说,你可以去我的家乡,那里漫山遍野开满了小黄花,很漂亮,我的亲人也就是你的亲人。
这种深沉的友谊,我人生中得而有之,真算是我的幸运。
今天看下的红楼梦电视剧,看到了后半段,渐渐的画面灰暗起来,我最爱的晴雯凄凉地死去了,看着一个个冰清玉洁的女子的不幸,我的心情就如同宝玉一般,心如刀绞。
生在这个社会,也是我的幸运啊。